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太賣力惹人嫌!!

這年頭不知道怎麼搞的,

太認真也是ㄧ種---------罪,

像在辦公室,

是我們那些娘子軍的天下,

吃軟飯的我,

不想被軟飯吃到牙齒掉光光的話,

有事還是自己來--卡實在,

像前幾天請她們1位幫忙寫通報資料給上頭的長官們,

不僅寫的心不甘情不願不說,

寫出來的東西,

根本就是只有一個字----爛,

還發瘋在那裏鬼叫鬼叫,

害別的單位以為我們辦公室有養瘋狗,

那能怎麼樣,

只好拿回來自己寫,

您看看,

在辦公室被她們這些女流之輩欺負就算了,

竟然還有那不知死活的廠商,

利用我驗收機會,

警告我說甚麼他們公司壓力越來越大,

要我不要管那麼多,

不然.....,

您看看像我這個工作,

通常只有罵人家的份,

但這次竟然被刮鬍子,

我看ㄛ,

不幫這家廠商好好剃頭的話,

他們是無法體會甚麼是--感激在心頭,

不過話說回來,

應該是自己太認真又賣力的原故,

不然怎麼剛好印證了那句話,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是大事不是小事

呂秋遠律師文章
網址:https://zh-tw.facebook.com/chetbaker1010
我國的刑法規定,通常都是在事後才會發生效用,在預備階段就會介入處罰者,比較有名的罪名大概也就是預備殺人。然而,對於某些男人而言,我們還是應該學點防身術,事先保護自己會比較理想。
一、跟蹤:如果遇到跟蹤,請立刻向最近的警察機關報案,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因此警察機關可以視情況對跟蹤狂按次處罰三千元,我就不相信這個傢伙每次都願意付出三千元的代價,換取跟蹤的「權利」。如果警察機關不願意受理,麻煩請撥打1999服務專線,或是請警察交代為何不依法處理,這對於女性同胞來說,不是小事,而是嚴重的大事。
二、開黃腔:如果遇到同事或同學大方的在自己身邊開黃腔,講些無聊的黃色笑話,可以當場錄音,基本上,開黃腔這種動作是會重複的,所以別擔心錄不到音。只要錄音後,向縣市政府投訴,就可以對開黃腔的傢伙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而且可以按次處罰。我的建議是,一次錄滿十次,一次移交縣市政府,讓他澈底的心痛。
三、無聲電話:看次數與時段。如果只是一次、兩次,神經不要這麼脆弱,掛斷也就算了。如果是在白天,那就接起電話,優雅的對他罵三字經。如果是晚上,那就設靜音,反正也接不到。順便告訴大家訣竅,如果連續撥打一定以上的數目,可能會涉嫌刑法上的強制罪,可以到警察局提告。所以面對那種無聲電話,一定要勇敢正面的面對。
四、偷窺更衣:如果是用針孔,已經涉嫌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可以直接到警察局提告。但如果是用肉眼,沒有使用機器,還是可以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處每次六千元的罰鍰。麻煩的地方可能是舉證,這部分最好有證人幫忙協助作證。放心,偷窺的人,一樣會有習慣,設局肯定可以抓到他。
五、鹹豬手:如果是直接觸摸身體的隱私部位,或是胸部、臀部,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要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請直接向警察局提告。這部分的蒐證不甚容易,但是建議一旦發生時,立刻大聲斥責且警告對方,吸引其他人注意,將來在作證上會有很大的幫助。
六、在電話裡罵三字經,或是不堪入耳的淫穢字眼:這些雖然不能告公然侮辱,但是請錄音以後,直接依性騷擾防治法要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處罰,同樣是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至於錄音,請放心,這種人會一再重複這種無聊的行為,肯定有機會的。
七、翻垃圾桶,偷私密的垃圾:基本上,垃圾已經是無主物,所以很難論以罪嫌。所以只能說,自己要小心垃圾的處理,盡量直接丟棄垃圾車,或是由公寓大廈的管理清潔人員直接處理。至於進入家裡,那就已經涉及侵入住宅罪,可以提出告訴。
八、傷害:如果已經動手打人或拉扯,對方可能會涉嫌傷害罪或是強制罪,也是在醫院驗傷之後,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即可。進一步而言,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可以在有驗傷單的情況下,請求保護令的核發。不過,兩人如果沒住在一起,或是不認識,法院就不會核發保護令,這點要特別注意。
九、強制性交與猥褻:只要是不願意的性行為或接觸,而且涉及到肢體的強制力或個人心理的恐懼,就可以提出強制性交或猥褻的告訴。性交與猥褻的差異在於是否碰觸到性器官。而性交,不限於兩人性器官的接觸,只要是一人以強制的方式,使用手指、器物、性器官等,插入對方的性器官,都會是強制性交。
十、基於一定要湊十點的原因,所以要提醒各位,不要對於造成自己困擾的人姑息。有人之所以堅持某些違法的行為,就是因為女性同胞們對於這種人的放縱。所以,一旦覺得不舒服,一定要依法處理,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