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雜記
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住越久越難搬-------------真的!!
佔久了就是你的,
這句話還真有幾分道理,
不然公家機關,
怎麼會老是被吃豆腐,
有的不僅是吃而已,
而且還-------------吃夠夠,
還不是之前首長,
為了留才(我看應該是有關係吧),
同意將閒置空間借住給他們使用,
就這樣從96年起一直住,
越住就越爽,
越爽就越不想搬,
不僅省了租金,
水電用公家,
還可以申請交通補助費,
真是爽歪歪,
聽說還有人當起二房東,
您看看這不就更離譜啦,
可惜這種好康事,
我沒份,
不然買房的事情,
可就好辦囉,
看倌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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