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雜記
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留守吃自己!!
當伙計跟當老闆就是---有差,
以前當小老闆時,
議會期間要到現場---吃便當兼看表演,
現在當伙計,
現場不用去,
只要在辦公室等著--吃自己兼接電話,
有案件時--查查資料就可以,
如有什麼棘手的事,
那就--看開點就好,
雖然是這樣,
還是要等到議會結束,
老闆說下班,
才可以走人,
應該要到1830才能閃人,
真是有點麻煩,
但還能怎麼樣呢,
吃頭路不就這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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