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集體收賄案6人收押
2010-07-14 (15:57)
頭條日報報導:在台灣,當地傳出法官集體貪污醜聞。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這案。經過長達10多個小時的審訊,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下午2時許,就多案件作出裁定,3名法官、1名檢察官及2名懷疑為中間人的女性收押。
被收押的涉案人員包括台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友人黃賴瑞珍。
何智輝被控在苗栗縣長、民意代表任內,在新竹銅鑼開發等案中貪污,一審被重判19年。但高院今年5月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台特偵組接獲檢舉發現,疑有法官、檢察官收賄,替何智輝脫罪。經過長時間調查取證,特偵組13日上午同步搜索涉嫌收賄司法官的辦公室等34處地點,拘提、傳喚被告及證人20名,並於 13日晚間以貪污及貪污共犯等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上述6人羈押禁見。
台檢調單位13日晨還前往何智輝住處拘提何智輝,但未果,懷疑已逃脫,正在緝拿中。此外,檢調單位還搜索了高院法官林俊明的辦公室,但並未約談。台媒體稱,這是台灣司法史上查辦司法官貪瀆案規模最大的一次。
據了解,被收押的法官中有兩人是承審銅鑼案更一審合議庭的受命法官與審判長,另一名地檢署檢察官曾任職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何智輝被疑利用在苗栗時的人脈認識合議庭成員,進而行賄以求擺脫官司。
私會被告 法官林德盛遭撤職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7.21 03:26 am
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貪瀆案時,私自與吳會面,另向他承辦案件的林姓告訴人女兒長期借車代步,還與陳姓女被告發生婚外情,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天將他撤職,林的八百八十餘萬元退休金也因此泡湯。
林德盛曾申請退休,因本案被停職受阻。至於他與吳俊立見面一小時廿分,是否另涉貪瀆,仍由花蓮地檢署偵查中。
包括林德盛(改名林德倫)在內,十年內已有五名法官遭公懲會撤職。一位公懲委員指出,法官和案件被告私下會面,誰還會相信司法,林應受重懲。
林德盛被認定三大違失,都和案件當事人牽扯一起。第一件是去年六月廿二日晚上到吳俊立台東岩灣的別墅與吳會面,時間達一小時廿分鐘;二是向由他審理的一件殺人案被害人女兒借用一輛BMW休旅車長期代步;三是與他審理的陳姓女被告婚外情。
陳姓女被告曾犯偽造有價證券罪,林德盛是承審案件的受命法官,陳女獲判無罪,因檢察官未上訴而定讞。林被拍到和陳女在公開場合親暱摟抱、接吻,且共宿康橋飯店兩次。
【2010/07/21 聯合報】@ http://udn.com/
何智輝密宴審判長陳榮和 至少10攤
水戶餐廳 上演無罪宴
自由電子報〔記者劉志原、吳岳修、林俊宏/台北報導〕檢調追查,何智輝銅鑼案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竟在宣判前與被告何智輝、同僚蔡光治各攜女伴,密赴北市吉林路水戶日本料理吃大餐,違反法官不得與被告私下接觸的司法倫理鐵律,且這是一席「無罪宴」,陳榮和酒足飯飽,更當場「宣判」何某無罪;檢調正追查,陳是否當天就先收下「前金」。
五月十二日何智輝更一審被判無罪後的幾天,原班人馬又回到水戶餐廳開「慶功宴」,接著五月二十六日,陳榮和再收到中間人高院法官蔡光治帶進法院的一百卅六萬元,檢調研判這筆已是「後謝」。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天痛批,案件審判長在宣判前,竟和案件被告密約吃飯,「實在太離譜!」水戶日本料理許經理昨天表示,不方便透露客人隱私,但的確看過「長得很像何智輝的人」在包廂吃飯,餐敘客人男女都有。
在場女伴 都不是元配
檢方查出,何智輝的「水戶宴」至少十次,經常都是點一桌上萬元的懷石料理,參與者為何智輝、何的女助理謝燕貞、陳榮和與女友魏清華、蔡光治法官及其女友黃賴瑞珍,女伴均非元配,有時還有一名杜姓律師在場,一行人進餐廳時,均被錄影蒐證。
檢方指出,陳榮和還沒接下銅鑼案時,就與何智輝多次飲宴,次數最多的就是水戶日本料理,也偶爾到國軍英雄館、上品魚翅等地餐敘。九十八年十二月,銅鑼案由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竟「神準」分案到陳榮和的刑十庭,由受命法官李春地審理,何智輝要求陳榮和幫忙,但他雙手一攤說:「我不是受命法官!」
何智輝決定由第二管道,透過自己好友、也是李春地同學的板檢資深檢察官邱茂榮牽線,計畫向李春地行賄,但李春地「請不動」,沒到過水戶吃飯,後來邱茂榮勸李,李春地不受賄的態度漸軟化。
更一審合議庭三位法官中,兩票即可決定判決結果,何智輝即放棄買通陪席法官黃斯偉。四月初,何、陳等人於水戶餐廳再次吃飯,決定要先處理好李春地。
四月十三日,何智輝託邱茂榮將三百五十萬於中山堂地下停車場交給李春地,李立即要邱轉告何智輝採取「無罪答辯法」,要何在次日的言詞辯論庭上「切斷獎勵金」關連性,何智輝至此認定無罪在望了。
四月廿日,蔡光治女友黃賴瑞珍打電話給何智輝的助理謝燕貞說「可以放鞭炮了」,數日後何智輝、陳榮和、蔡光治即各自帶著女伴赴水戶餐廳,陳榮和當場在宴席上意氣風發的跟何說,「判決結果就是無罪!」
私下往來 違法官守則
五月十四日,也就是判決後兩天,何智輝將兩百萬元交給蔡光治的女友黃賴瑞珍,五月廿六日黃賴瑞珍將其中一百五十萬交給蔡光治,由蔡帶回高院轉給陳榮和,但檢方後來只扣到一百卅六萬。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昨天表示,法官與承審案件被告私下往來,違反「法官守則」,將送公懲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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