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半天就是沒找到人,
也不知道跑去那裡,
這樣也好,
免得到時候怪我,
耽誤青春,
照往常的做法,
今天還是會寫一篇文章,
只是寫半天,
也不會有回音,
算是寫心酸的,
標準的真心換絕情,
我看就不要再寫了,
如果有機會再續緣的話,
再來寫,
應該也很可以,
只是這種一頭熱的寫法,
被甩應該很正常吧,
不然回個簡訊或email都嫌多餘,
就算找回來,
應該也不會有好結局,
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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