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內容讓我非常不解,
難到公司要的不是這種優秀人才嗎??
還是在金融海嘯的衝擊下,能讓公司減少支出的人,才是王道,
或者是這種優秀人才唾手可得,
所以公司並不認為有必要留住他們。
例如在聯電工作13年,擔任主任工程師的蓋邦,
今年四十歲年收入超過兩百萬元。
公司主管跟他說 :「我們有的是人。」
種種不解,久留心中,至今還是不解,但目前想得到的答案是:
1、資深優秀人才:通常薪資及退休金支出,
想必佔據公司很大負擔,所以會請他走路。
2、對於年資較淺的優秀人才:
應該還稱不算是非常優秀,
或者就是所待的部門,是公司花錢單位,
因為他們無法有立即大筆金額收入,
所以不會有挽留他們的念頭。
例如手握三千萬元預算的汽車大廠行銷主管的瑪莉。
去看看商業周刊 第1097期 2008-12-01 撰文者:林宏達,所寫的文章,
年年考績A 一夕被解雇,
就知道這次的金融海嘯是多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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