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留守吃自己!!

當伙計跟當老闆就是---有差,

以前當小老闆時,

議會期間要到現場---吃便當兼看表演,

現在當伙計,

現場不用去,

只要在辦公室等著--吃自己兼接電話,

有案件時--查查資料就可以,

如有什麼棘手的事,

那就--看開點就好,

雖然是這樣,

還是要等到議會結束,

老闆說下班,

才可以走人,

應該要到1830才能閃人,

真是有點麻煩,

但還能怎麼樣呢,

吃頭路不就這個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