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來也將近10個月沒見面,
都是我再那裏--痴痴的寫,
半點回音都沒有,
明眼人早就知道,
我已經被甩了,
但不死心的我,
還是繼續寫著,
只能說痴情吧。
昨天去上課,
剛好中午在廣場,
遇見來504教室,
上公文製作課的妳,
真的好巧,
妳的氣色看起來還不錯,
雖然聽妳說,
牙痛去拔牙,
但也沒感覺到妳有不舒服的症狀,
這讓我比較放心,
因為一直想跟妳住在一起,
所以努力存錢,
也存一陣子了,
找房也找一陣子了,
因為要買房,
所以有時候手頭會比較緊,
但依我目前的財力,
養妳絕對沒問題,
因為看好南機場附近,
發展潛力,
所以就買了,
希望邀您一起來住,
但被妳說成廢墟,
好啦既然是廢墟,
肯定沒辦法讓您,
這位公主住得滿意,
您應該是住----城堡,
還有搭配王子來呵護妳,
我已經知道我的---斤兩了,
就不會再打擾妳了,
另外謝謝你,
告訴我的問題,
也說不會再給我機會了,
看來昨天的偶遇,
可真是一場讓人傷心的--邂逅。
雖然知道該結束了,
但心理還是會想著妳,
也許這就是,
思念總再分手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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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是愛一個人,
之前對我愛之入骨,現在對我恨之入骨,
兩者最大的差別是,她活過來了,
不再神昏顛倒,不再給人家收驚,
也不用去看精神科醫師,
這麼長的時間,
已經學會拒絕,
也回復他原來的個性,
這段期間,雖然受傷過,
但學到的東西最多,
她找到真愛,也過上想要過的生活,
看來真的跟他斷了線,
雖然會很難過,但能讓他活回自己,
又找到真愛,這應該算是最有價值的事,
但對於自己珍愛的人,
拱手讓人,
只為了讓她過得比自己好,
真是有點不甘心,
不過我也因為她,
學好戀愛學分,
更因為她而買房,
不然對於有點懶散的我,
應該只會把錢拿去投資,
基金或股票,
根本不會想到買房這件事,
也因為買房以後,
才學會如何買房,
如何向銀行辦貸款,
還有房屋該怎麼裝潢,
才是省錢又能裝潢的有品味,
真是知識聚寶盆,
好的沒話說。
不過說真的,
可以的話,
還是把她扛回家,
好好照顧人家,
才是對她最好的方式,
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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