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公務員如何避免揹黑鍋

一、本案是周刊報導案件,案例事實是
台北捷運公司網路設備採購案,得標廠商承辦人為個人利益,向下包廠商浮報施作工項價額,並在內帳資料中記載支付捷運公司承辦人33萬元款項,使得下包公誤認該承辦人有索賄情事,而向捷運公司查證。
本案承辦人得知此事後,為表示自己清白,向捷運公司政風室反應,並且提供相關資料,嗣後檢調機關進行偵查,結果地檢署以不起訴處分結案,另外壹周刊因為報導不實,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向士林地檢署提告。
二、結論
公務員上班時,如有類似情形發生,避免揹黑鍋最好方法之ㄧ,就是向政風單位來說明,誰說政風單位是中風單位。



針對壹週刊不實報導蔡總經理提出刑事加重誹謗罪附帶民事賠償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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