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股東章程或合約書

要過生活,不是找頭路就是自己開店做老闆,開店要錢,如果是獨資商號可要準備的資金就很多,賠錢的話,不僅勞命又傷本,如果可以的話,找些朋友一起來打拼,那是最好不過的事了,因為有錢大家一起賺,賠錢大家一起賠,雖然賠錢依定很不爽,但不至於死的很難看。


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數位網路平台經營契約書
2010.1.6:第一次股東會議決議

立經營契約書人:等叁人,經全體同意共同訂定下列約定:
1 經營範疇:
1.1 本經營契約標的: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數位網路平台部門。
1.2 經營事務年度:本投資之事務年度年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經營資金:
2.1 公司出資額:總出資額為新台幣伍拾萬元整,負責人及各股東之姓名、住址及出資額如下:
簡稱 身分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出資金額 出資比例
甲方 負責人
董事長
乙方 業務執行股東
丙方 業務執行股東
3 公司資金運用:經營係以利潤中心制運作,其資金僅限運用於數位網路平台之行銷、人事、資訊系統、營業稅及其他經由全體合夥人同意之支出項目。
4 資金轉讓與繼承:
4.1 股東出資轉讓限制:於契約存續期間,未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得將自己之出資部份或全部轉讓與第三人或為其他之處分。其續存之股東得優先認購其股份。
4.2 公司之盈餘及虧損依照各股東出資比例分派之,各股東出資額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5 年度結算報表:
5.1 本投資事業年度結算應於每年事務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即次年二月二十八日前),由甲方備妥該部門之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目錄、及盈餘分配表等,各股東得向甲方請求查閱,甲方不得拒絕。
6 業務執行:經全體同意,各方義務權責如下:
簡稱 身分 姓名 職稱 部門 義務權責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執行業務股東
丙方 執行業務股東
7 利潤分配:
7.1 營業稅後淨利依股東權益分配,其每季下列攤提日為:第一季4月15日、第二季7月15日、第三季10月15日、第四季翌年1月15日。
7.2 股東權益分配如下:40%、40%、20%。

8 股東會議
8.1 營運經營會議:每季召開乙次會議,由乙方負責召集之。遇有必要時,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
8.2 股東會議,應全數出席,以全數同意議題作成決議。
9 特別約定:
9.1 合夥態度與爭議解決:本合夥之初衷合意於創造個人經濟與實現個人理念價值,因各合夥人之生長背景迥異,對於事件的理念價值各有差異。為使整體利益最大化,全體合夥人須以誠為本,接受與理解各合夥人的限制與動機;因本合夥經營產生各項爭議與衝突,各合夥人應以共同面對困境之態度並以合作性語言進行溝通與協調。全體合夥人同意先處理情緒後再處理事件,並以追求共贏的態度面對各種困境。
9.2 商譽保護義務:本合夥經營係以依附於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之下,並以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為對外名稱,各合夥人應本善良管理人之責維護公司商譽,若某一方有違反事實發生時,得經由其餘合夥人共同決議處理之,若情節重大時甲方得不經預告終止其合夥關係。
9.3 保密義務:各合夥人所知悉或持有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未對外公開之資料或營業秘密,均應負保密之義務,且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妥善保管及維持其機密性,除事先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同意、或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依有權機關之命令或要求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露予第三人持有或知悉,亦不得為其它目的使用之,合夥身分因故終止或消滅後亦同。
9.4 退場機制:
9.4.1 退場提出限制:三年內不得提出退場議題。
9.4.2 退場辦法:三年後如有經營不善、運績效評核未達標準者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經全體合夥人決議改善策略後於期限內仍無法改善者,各合夥人得經合夥人會議決議後處理,其合夥方式得另行訂定之。
10 本契約書壹式叁份,由全體股東各執一份為憑。
11 本契約內未定事項,悉依公司法、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之。
立契約人:
簡稱 甲方 乙方 丙方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簽名用印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日

合 夥 契 約書

合夥人1: 身分證字號:
簽名蓋章:
電話 :
戶籍地址:
合夥人2: 身分證字號:
簽名蓋章:
電話 :
戶籍地址:

全體合夥人茲因合夥事誼,達成下列協議:

第一條 合夥經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二條 合夥經營事業範圍
未經所有合夥人同意遷址之前,企業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從民國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民國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
1.合夥人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方式出資,
計新台幣_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本合夥出資共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無息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本店每___月___日分配盈餘乙次,按照出資比率分配之。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比例分配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轉讓
1.入夥:需經合夥人同意,需承認且遵守本協議規定事項。
2.退夥:不得在企業經營不利時退夥,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需經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當時的共有財產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同意而因自行退夥所造成損失,退夥者應負賠償之責。有人退夥後,未退出者有權保留所用的一切商業名稱,且退夥者應無條件簽署退出時所需的文件及處理一切退出時所應辦理事項。合夥所共有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以契約終止論;但雙方願意繼續增資,不在此限。合夥人其中之一有意繼續經營,而其他合夥人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續經營者不得拒絕。
3.出資的轉讓:非經合夥人同意,不得以自己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承受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需按入夥規定辦理,否則以退夥論。新入股東對於未加入前已發生之債務,亦應負責。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________同意,其授與________為負責人擁有下列許可權:
對外可開展業務,訂立協議書;
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營業管理;
出售合夥的商品,採購貨物;
支付債務,記帳薄由合夥人共同保管,所有的銷售、購買、收入、支出、交易及合作資産均應正確記載。記帳薄及所有的合作記錄都應放在本協議書第二條中所提到的企業地址內,以利各合夥人隨時翻閱所有與合夥企業有關的薄冊和記載。
凡需臨時添購物品總費用超出約定金額 _______ 元時,需召集合夥人臨時會議決定之。
2.合夥人的權利:
參予合夥事業的監督管理;
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xx工業有限公司。

第2條:本公司經營之事業如左: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律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3條:本公司設於台北市,必要時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4條:本公司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28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出資及股東

第5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臺幣10,000,000元。

第6條:本公司股東姓名、住址及其出資額如左:

股東姓名住址出資額



第7條:本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之同意,不執行業務之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與他人。

第8條:本公司股東每出資新台幣1,000元有一表決權。

第三章 董事

第9條:本公司置董事1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二擇一)

第9條:本公司置董事3人、並置董事長1人對外代表公司。(二擇一)

第10條:董事之報酬得於章程內訂明或依特約另定之。

第四章 經理人

第11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29條規定辦理。

第五章 會計

第12條:本公司會計年度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辦理總決算一次。

第13條:本公司應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由董事造具左列表冊請求各股東承認。

(1)營業報告書。(2)財務報表。(3)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14條:本公司股息定為年息1分,但公司無盈餘時,不得以本作息。

第15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已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作百分比再分派如左:

(1)董事酬勞百分之。

(2)股東紅利百分之 。

(3)員工紅利百分之。

第16條本公司盈餘虧損,按照各股東出資比例分派之。

第六章 附則

第17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18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月日

有限公司

(加蓋公司印章)股東姓名(全體股東簽名或蓋章)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