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別人工作,
掐指算算也快3個月了,
其實要代理多久都沒關係,
代理期間忙到天昏地暗,
也不是我關心的議題,
只是3個月時間到的話,
要財產給人家看,
這是什麼工作ㄚ,
雖然戶頭銀兩不多,
而且代理這工作,
不僅沒賺頭還到貼,
但規定就是要報給人家知,
這可真是---倒楣丫,
如果不小心報錯了,
還要被罰錢,
聽說最低消費額---6萬元,
而且還要報2次,
1次是超過3個月的時候,
另外一次是,
被人家甩的時候,
您說這是不是挺---悽慘的,
當然不要被甩了,
這一切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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