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愛鳥宣言-----愛牠不亂打!!!

真正是壞年冬搞笑郎,

看報紙看那麼久了,

只知道有些人鳥不大,

也不懂得要藏拙,

還要沿路溜鳥,

這樣就算,

還當街亂打,

把鳥打到口吐白沫(全民檢舉,動保協會關切),

這真是不應該,

當然那些小民之流,

在那裏打也沒甚了不起,

但如果是高官大人的話,

這可就稀奇囉,

本來以為我看錯,

後來仔細瞧了一下,

還真的是南韓檢察廳長,

當街在那亂打,

真是夭壽ㄚ,

您說這鳥能這樣打?

還打好幾次,

像我除了小鳥不亂打之外,

每天還呵護備至,

該出來吐口水的時候,

也都隨時到人煙罕至的地方,

讓牠吐到爽,

晚上睡覺的時候,

給牠蓋暖被窩不說,

還定時安排辣妹讓牠舒筋活骨,

這種五星級的體貼程度,

可說是人間少有,

所以說ㄚ,

愛鳥就要愛到心坎裡,

牠就會讓妳雄赳赳氣昂昂,

保證走路-----------有風ㄛ,

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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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警方確認前濟州檢察廳長當街脫褲猥褻屬實

【環球網綜合報導】

據南韓紐西斯通訊社8月22日報導,就前濟州地方檢察廳廳長金秀昶在公開場合脫褲猥褻一事,南韓警方22日表示,委托南韓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對有關監控錄像進行分析的結果顯示,事發現場監控拍到的嫌疑人就是金秀昶。
  國科搜對事發地點濟州市中央路小吃店附近,以及警署拘留所等處18台監控錄像拍攝到的畫面進行了分析,同時還派工作人員到濟州進行了現場調查。調查發現,嫌疑人金秀昶犯罪行為屬實,在現場5次進行淫穢行為。
  南韓警方將以涉嫌“公然淫穢罪”將嫌疑人送檢。警方相關人士表示,雖然金秀昶否認犯罪,但證據確鑿,因此定罪不會有問題。
  金秀昶涉嫌於13日零時45分在濟州市中央路附近的一家小吃店附近露下體進行淫穢行為。凌晨1時許,他被帶回警局,在接受調查時供出弟弟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試圖隱藏自己的身份並抵賴罪行,在拘留所過夜後獲釋。
  金秀昶17日表示,自己當時在家附近散步,警察可能錯把自己當成了嫌犯人抓走,自己冤枉。為不妨礙警方調查,自己決定辭職。(實習編譯:劉寶輝 審稿:李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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